中国共产党沈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行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6项原则和1个总体目标、10个分项目标、“12+1”个方面新突破、65项重点任务以及6项保障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要有突破”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锚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抢抓“十四五”后三年重要窗口期,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大干三年、奋斗三年,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如期实现市“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沈阳实践,在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挑大梁担大任、当先锋作表率。
三年行动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锚定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全省作出“五个示范”,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持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产业发展与转型、城市发展与转型、社会发展与转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沈阳力量。
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发展。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更好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决不要带水分的GDP,坚决不要带污染的GDP,坚决不要带血的GDP,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思想大解放引领全面振兴新突破,着力在谋划改革发展思路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上下功夫,在激发改革创新活力上下功夫,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系统观念,处理好抓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振兴发展行稳致远。
——坚持目标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创新工作思路,科学谋划超常规举措,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确保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敢于直面问题,善于打破僵局,思想争先、发展争位、产业争链、改革争效、开放争速、环境争优、队伍争强,在机遇面前主动出击,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在风险面前积极应对,依靠顽强斗争赢得发展主动。
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字沈阳、智造强市建设成效明显,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提质增效,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不断缩小,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国家中心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形成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以中国式现代化沈阳实践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经济实力实现新跨越。“一枢纽、四中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国、全省水平。
改革攻坚释放新动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营商便利度全国领先,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完善,关键性基础性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形成一批高水平制度性创新成果。
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新字号”产业占比达到36%以上,高端装备制造业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40%。
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创中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
区域发展形成新格局。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同城化、一体化建设取得显著突破,都市圈经济体量占东北地区比重达到25%,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区域协调性明显增强,县域地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
扩大开放迸发新活力。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和面向东北亚开放新高地加快建设,实际利用外资三年累计达到50亿美元以上,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7%以上,达到1720亿元。
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5%、18.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3%以上。
文化建设结出新硕果。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叫响“英雄城市”,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城市形象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惠民覆盖面和满意度不断提高,规模以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0%,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安全能力实现新提升。保障国家安全能力显著增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增强,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底线守得更牢,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三年行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方面全过程,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推动振兴突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强化各级党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广大干部活力,点燃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三年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抓发展、求突破、促振兴的强大合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二)健全组织推进体系。市委成立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每季度听取进展情况,推动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成立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跟踪督促落实,每月进行调度,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落实。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贡献力量。
(三)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市级领导带头,健全包保工作机制,层层扛牢责任,实行专班专人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与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无缝衔接、一脉相承的“子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提出具体行动措施,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领域可操作、可量化、可实施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逐条分解任务清单,刚性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实施督查考核评估。全市将落实任务举措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指标,实施差别化考核与综合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加强精准督查,实行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不担当、不作为、严重影响工作推进的要追责问责。健全激励保护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每年召开一次总结大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地区、部门、个人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紧紧抓住沈阳振兴发展机遇叠加期,密切关注国家、省战略导向和政策取向,提前做好政策、项目、资金需求谋划储备,争取中央和省支持。加强与同类城市特别是先进地区对标,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各领域产业扶持政策和助企纾困政策,定向施策、精准发力,鼓励先行先试,释放发展动能。
(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方案的解读和阐释,凝聚人心、形成共识,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斗志。全方位宣传,多角度、立体化反映三年行动中的新进展新成效,释放良好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注重挖掘推广一批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讲好振兴故事、展示突破成果、传递榜样力量,促进形成争先竞进的浓厚氛围。
三年行动重点任务 12+1个方面新突破
(一)着力加强项目建设,在提升城市发展能级上实现新突破
锚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加快建设“一枢纽、四中心”
2.全力以赴扩大有效投资
3.千方百计提振消费
4.综合施策扩大进出口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
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强化制度创新,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
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8.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
9.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10.积极引进外资企业
11.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12.开展央地合作提升行动
(三)着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
做好“老原新”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打造“5+3+7+5”20条产业链,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推出更多体现中国速度、中国水平的“沈阳制造”,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13.建成先进装备制造基地
14.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15.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16.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水平
17.做优做强现代建筑业
18.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9.建设食品工业大市
20.提升园区发展能级
21.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建设
(四)着力强化科技教育人才支撑,在引育壮大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创新生态“三位一体”推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着力将科教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打造服务国家战略的科技创新高地。
22.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23.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24.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
25.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26.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五)着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在引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落实省“一圈一带两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打造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东北振兴发展重要增长极。
27.实施规划共绘引领工程
28.实施交通共联畅通工程
29.实施产业共链协作工程
30.实施平台共享拓展工程
31.实施生态共保提升工程
32.实施文旅共建融合工程
33.实施社会共治联动工程
(六)着力完善通道平台,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上实现新突破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打造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和面向东北亚开放新高地。
34.深化重点区域国际合作
35.构建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
36.拓展空陆海网开放通道
37.强化招商选资
(七)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在高品质城乡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面提升功能品质、服务品质、生态品质、文化品质,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让城市更加美丽、更显魅力、更具活力,打造现代化生态化国际化大都市。
38.优化城市规划布局
39.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40.全面推进“五工程一管理”
(八)着力提高市域治理能力,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上实现新突破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党建引领,践行“两邻”理念,加快“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社区(村)建设,构建形成统筹推进全方位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平安”工作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沈阳。
41.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42.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43.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44.防范化解重点经济领域风险
(九)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沈阳。
45.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46.深入推进污染防治
47.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十)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建“数字法治”应用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化信用环境。
48.推进高质量立法
49.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50.推进公正司法
51.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十一)着力实施“文化+”工程,在建设文化强市上实现新突破
全力提升沈阳城市形象,打造“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民族文化”品牌,文化惠民工程提质扩面,做优做强文化产业,打造东北一流、全国知名的创意设计之都、优秀文化传播高地和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
52.提升城市文化内涵
53.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54.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55.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
(十二)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实施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工程,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一老一幼”关爱行动,办好各类民生实事,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56.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57.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58.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9.推进健康沈阳建设
60.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61.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同时,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农业强市。
62.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63.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新业态
64.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65.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关欣/整理 袁野/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