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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杯”首届沈阳市社区京剧票友大赛九月启动

2008-08-28 19:32:30 来源: 沈阳网

    沈阳网讯(实习记者 徐奡哲 记者 刘爽)沈阳市文化局、和平区人民政府将从今年起,每年举办一次“京剧票友大赛”活动。此举旨在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传承和普及京剧艺术。

国粹传新曲 京剧唱和谐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为了进一步弘扬民族艺术,繁荣社区文化,营造和谐、浓郁的文化氛围,活跃广大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展现全市群众文化活动风貌。沈阳市文化局、和平区人民政府决定举办“和平杯”首届沈阳市社区京剧票友大赛,为沈阳市京剧票友搭建自我展示、学习、交流的平台,提升市民群众整体文化素质,展示我市群众文化建设成果,推动群众文化繁荣发展。

业余选手展风采 奖品证书领回家

    本次比赛分为成人组和少儿组两个组别,成人组选手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少儿组选手年龄在18周岁以下;演唱比赛不分行当,清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彩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参赛选手须为非专业京剧演员(含在读戏剧专业的学生);原专业京剧演员参赛需离开专业演出10年以上。比赛采用现场打分不亮分的办法。参赛选手须自带乐队(乐队人数不能超过12人),也可用伴奏带、VCD等。

    参赛选手需持有效证件及一张两寸照片,于9月15日之前到各区县文化馆报名,或通过“和平区文化馆网站”(http://www.syhpwhg.com)下载报名表填写。各区县组织参赛选手进行初赛,前10名选手(成人7名、少儿3名)参加复赛。

    比赛分设金奖、银奖及优秀表演奖等奖项若干名。获得金奖、银奖及优秀表演奖获奖的选手将分别获得证书、奖品。组织参赛的单位将根据活动组织情况和比赛成绩获优秀组织奖或组织奖。

“和平杯”首届沈阳市社区京剧票友大赛报名办法及比赛规则

    一、报名办法

1、活动组委会通过报纸等形式进行宣传,面向社会进行报名。

2、活动组委会分别向各区县及开发区文体局发出比赛通知。

3、凡参赛选手需持有效证件及一张两寸照片到各区县文化馆报名,由各区县组织参赛选手进行初赛。

4、由各区县通过初赛选拔出10名选手(成人7名、少儿3名)参加复赛。

5、比赛报名表通过“和平区文化馆网站”(http://www.syhpwhg.com)自行下载或到各区县文化馆领取。

6、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9月15日。

7、报名地点:各区县文化馆。

8、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格邮寄、送达、传真到各区县文化馆。

文化馆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和平 和平区砂山街37号       110005   31604627   31604626   刘艳玲

沈河 沈河区奉天街113号      110014   22952488   22952488   娄善继

铁西 铁西区北二中路23—1号  110025   25873881   25609991   张英杰

皇姑 皇姑区昆山中路62号     110031   86863084   86863084   裴  艳

大东 大东区大十字街103号    110042   24311609   24311609   张  茵

东陵 东陵区文富北路75号     110015   24237245   24237245   具中旭

苏家屯 苏家屯区枫杨路33号   110101   89813547   89813547   单大同

沈北新区 沈北新区贵州路29号 110121   89869627   89869627   李  庚

于洪 于洪区黄海路72号       110141   25321006   25321068   陈维彪

新民 新民市辽河大街123号    110300   27622468   27626240   滕海燕

辽中 辽中县文化馆           110200   87881921   87881921   于再发

康平 康平县含光街政法路     110500   87341216   87341216   段树岩

法库 法库县文化馆           112100   87122056   87122056   李  军

    二、比赛规则

1、本次表演组分为少儿组、成人组两个组别的比赛。

2、演唱比赛不分行当。清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彩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 

3、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各参赛单位组织初赛选拔,选送的票友进入复赛。

4、评委:大赛组委会聘请省市资深专家、著名京剧演员组成评委会,对复赛、决赛分别进行评审,确定名次。

5、评比标准:演唱板眼准确,吐字清晰;表演大方自然;仪表整洁,装扮得体。

6、评比办法:比赛采用现场打分不亮分的办法。

    三、参赛要求

1、参加成人组比赛的选手年龄在7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参赛少儿组比赛的选手年龄在18周岁以下。

2、参赛选手须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表演,每位票友只限参加一项比赛。

3、参赛选手须为非专业京剧演员(含在读戏剧专业的学生)。原专业京剧演员参赛需离开专业演出10年以上。

    四、奖项设置

1、比赛分设金奖、银奖及优秀表演奖等奖项若干名。

2、金奖、银奖及优秀表演奖获奖者将分别获得证书、奖品。

3、组织参赛的单位将根据活动组织情况和比赛成绩获优秀组织奖或组织奖。

    五、注意事项

参赛选手须自带乐队(乐队人数不能超过12人),也可用伴奏带、VC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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